在日本租房注意事項?
2021-03-25 15:23:37
小七
一、不能擅自和親戚、朋友同住,或轉借給他人 日本的民間宿舍,簽合同者以外的人是不能居住的。這是日本不同于其他國家的社會習慣之一。如果想兩個人住,最初就要跟房東說明。如果親戚或朋友想借宿的話,即使是短期的也要事先跟房東講清理由并征得同意后才能進行居住。
二、不能擅自改建房屋 沒有經過房東同意,不能擅自改建房間。想改建時,必須跟房東商量。關于搬家也有一些契約書上對通知搬家的期限也有明確規定。一般是搬家前一個月要通知房東。突然通知的話,即使不住也要交一個月的房費。不要的東西要按規定方法丟棄。還有電費、煤氣費、水費和電話費等也要算清,避免不必要的麻煩。
三、租房時的連帶保保證人,如今委托不動產介紹所介紹房子時,幾乎都會聽到“要有日本人作連帶保人”。所以留學生租房子時一定要找到連帶保人。連帶保人是指具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,也就說如果不是有收入能維持生活的人,就不能做保證人。并且租房的連帶保人,要負債務保證責任,如果到期不交房費或損壞房屋又不交修理費時,房東有權向保證人索取。因為連帶保人是同債務共在的保證人,所以并不是誰都肯做你的保證人的。一般日本大學生都是由父母擔保的,而留學生有三種途徑:
1、在日定居的親戚。
2、入學后有些學校是可以幫你做擔保的。
3、擔保公司。一般留學生在日本沒有親戚朋友的話只能找擔保公司替你擔保,一般是收一個月或半個月的租金。
找房子真的是一件要靠天時地利人和的操作,找房子選地區看房子簽約其實是一個以月為單位的長久流程。不要急于求成也不要委屈自己。祝每一位找房子的同胞能找到心儀的住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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